「民宿要不要開發票?」這題在民宿圈常常吵。有人說民宿是特許行業不用開,有人說營業額不到 20 萬就不用。兩種說法都不完整。真正要看的,是財政部的一份函釋和三個條件。
依據是哪一份函釋
財政部 90 年 12 月 27 日台財稅字第 0900071529 號函,到現在還有效。內容是:依民宿管理辦法登記的民宿,如果符合下面三個條件,視為家庭副業,免辦營業登記、免徵營業稅。
- 客房數 5 間以下
- 客房總樓地板面積 150 平方公尺以下
- 沒有僱用員工,自己經營
注意第一個前提:要先是登記合法的民宿。沒有登記的,財政部 96 年另一份函釋講得很清楚,不適用。
最容易踩到的線:民宿 8 間房,稅務還是 5 間
民宿管理辦法在 113 年 12 月修正,一般地區的民宿客房上限放寬到 8 間(特定地區可以到 15 間)。很多老闆以為法規放寬了,稅也跟著放寬。
沒有。財政部免辦稅籍的條件到現在還是 5 間房、150 平方公尺。所以 6 到 8 間房的民宿會出現一種情況:在觀光法規上完全合法,在稅務上卻要辦稅籍登記。
不符合三個條件,要怎麼課稅
不符合免辦條件的民宿,就跟一般小規模營業人一樣看營業額:
| 每月營業額 | 大致的情況 |
|---|---|
| 未滿 5 萬元 | 低於勞務業的起徵點(114 年起),免徵營業稅,但還是要辦稅籍登記 |
| 5 萬元到未滿 20 萬元 | 通常由國稅局查定課徵 1%,可以不用開統一發票 |
| 20 萬元以上 | 原則上要使用統一發票,營業稅 5% |
實際會被怎麼核定,國稅局也會看你的營業規模和型態,個案可能不一樣。上面是大方向,詳細請以所在地國稅局的說法為準。
算算看:6 間房一個月會到 20 萬嗎
假設 6 間房、平均一晚 3,000 元、住房率五成:
6 間 × 3,000 元 × 30 天 × 50% = 每月 27 萬元。
已經超過 20 萬。換句話說,6 間房以上、生意不差的民宿,很可能是要開統一發票的。講這個不是要嚇你,是很多老闆開業時沒人提醒,等國稅局來問才開始補。
如果要開發票,系統能幫什麼
- 錢進誰的帳戶很重要。有些訂房系統是代收轉付:旅客的錢先進系統商的帳戶,再扣掉手續費轉給你,發票也是系統商開給旅客。房狸的做法是錢直接進你自己的金流帳戶,你的營收就是你的營收,帳比較好對。
- 每一筆訂單的來源和金額要清楚。官網、Agoda、Booking.com、現場入住,每一筆都要對得上,報稅時才不會一團亂。
這篇是根據財政部函釋和現行規定整理的,給你一個大方向。每個人的情況不同,報稅和登記的實際做法,請直接問所在地國稅局或你的記帳士。
常見問題
民宿是特許行業,所以不用開發票?
營業稅法和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裡沒有「特許行業」這種分類,用這個理由說不用開發票是沒有根據的。真正的依據是財政部 90 年的函釋,要同時符合三個條件。
我的民宿有 7 間房,民宿登記合法,稅也沒問題吧?
不一定。民宿管理辦法 113 年底放寬到 8 間房,但財政部免辦稅籍的條件還是 5 間房以下、150 平方公尺以下、沒請員工。6 到 8 間房的合法民宿,稅務上通常要辦稅籍登記,建議直接問所在地國稅局。
沒有登記的民宿可以用這個免稅條件嗎?
不行。這個免稅條件只適用已經依民宿管理辦法登記的民宿,沒登記的不適用。